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截至2021年6月15日)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自《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组织开展了许可审批相关工作。现将新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锡林郭勒盟广播电视台、乌海广播电视台、阿拉善广播电视台,鄂尔多斯市新媒体中心,包头市青山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根河市、陈巴尔虎旗,通辽市库伦旗,赤峰市敖汉旗、松山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太仆寺旗,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察右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丰镇市、卓资县,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五原县、杭锦后旗、磴口县、临河区融媒体中心,共25家单位。
截至2021年6月15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许可的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计88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19个,应用程序116个,公众账号278个,其他服务形式1个,共计414个服务项。
附:1.获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单位的许可证编号和服务类别
2.互联网站名单
3.应用程序名单
4.公众账号名单
5.其他服务形式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原标题:《鄂托克旗融媒体中心获批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单位!》